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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險是「以人為本」的產業,責任投資是國泰人壽身為產業龍頭責無旁貸的使命

由於保險是「以人為本」的產業,每當國泰人壽賣出一張新生兒的壽險保單,就是在跟保戶承諾會照顧他們一輩子, 基於這樣的允諾,我們不僅在資金運用上追求可提供長期、穩定收益的標的,在組織經營上更需追求基業長青、永續經營。

除了達到對保戶的允諾、對股東的期望之外,如何讓資金用途更富意義,是我們身為產業龍頭責無旁貸的使命, 因此即便面臨長期低利率環境、國際市場波動大、利差損的險峻投資環境,但仍不忘善盡積極所有權人義務, 故自 2015 年起自行遵循聯合國責任投資原則(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, PRI); 於 2016 年 7 月 25 日簽署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中心發布之「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」,為臺灣保險業首家簽署之保險業者。

報告書及聲明專區

國泰人壽責任投資暨盡職治理報告

2022 國泰人壽責任投資暨盡職治理報告

國泰人壽投票情形揭露報告

 

國內股東會議案逐案揭露紀錄

2022年國內股東會議案逐案揭露紀錄

國泰人壽議合紀錄

2022 國泰人壽議合紀錄

國泰人壽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遵循聲明

 

國泰人壽盡職治理守則